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宁阳县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堽城片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宁阳县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堽城片区)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402000070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NY-GC-20240914-04-01
2.2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堽城镇。
2.3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含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智慧农业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宁阳县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堽城片区)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54.102514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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