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市和临沭县、安徽省长丰县2024年10月-12月氯化铵运输-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4093953
一、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市和临沭县、安徽省长丰县2024年10月-12月氯化铵运输
二、报价范围及要求
1、报价范围:
下表中执行合肥—山东省临沂市和山东省临沭县氯化铵运输。
序号 | 货物名称 | 运输地点 | 单位 | 预计运量 |
1 | 氯化铵 | 合肥—山东省临沂市和山东省临沭县 | 吨 | 8000 |
下表中执行合肥—安徽省长丰县氯化铵运输。
序号 | 货物名称 | 运输地点 | 单位 | 预计运量 |
1 | 氯化铵 | 合肥—安徽省长丰县 | 吨 | 5000 |
2、报价要求:报价时按照运输单价报价,此报价有效时间为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3、评审办法:综合评比。报价人必须认真填写报价及上传报价文件;若报价人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om.cn)报价信息中填报的价格与上传附件中的报价文件价格不一致,以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om.cn)报价信息中填报的价格作为评审依据。
4、交货期:山东两家客户发货每天运输车辆不少于6车;长丰县发货每天运输车辆不少于5车。
具体运输期限根据销售、生产情况而定。
5、交货地点:山东施可丰生态农业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长丰县)。
6、付款方式:我方收到成交方交付的收货方签收运输单据,核实无误后,成交方开具9%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于次月底以现汇支付方式结算运费。
7、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成交方承担。成交方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
8、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的营业执照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2022年9月1日后运输业绩合同至少1份。
3、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4、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6、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或者属于同一局域网IP地址的,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的资格。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和报价表(详见附件)扫描后,必须合并到一个文件上传至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om.cn)报价附件中。
四、报名方式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hina-tender.com.cn),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请未注册的报价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QQ924166928。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4.2本项目网上发布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询比价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5:00前(北京时间)。
5.2报价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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