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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东方枢纽配套项目规划永农补划地类评估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采购条件
本东方枢纽配套项目规划永农补划地类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
规模:
1.采购内容:上海市目前沿用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结果,近年来尚未开展新一轮耕地质量等别年度变更工作,考虑到祝桥镇近年来大力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和农用地复垦工作,为祝桥产业升级腾出了土地空间,优化了生态环境,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且部分复垦土地经过相关复耕工程、土壤污染修复等措施,已大幅提升了耕种条件。此次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科学评定补划地块耕地质量等别,为进一步整合祝桥镇土地资源,编制地类质量等别提升报告,作为专项规划的技术支撑。本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对象为祝桥镇先进村区域补划地块所在的三调现状耕地,面积约8.48公顷。
2.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专项规划批复。
4.服务要求:按照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上海全市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方案〉管理规则》和《〈上海全市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方案〉格式文本》(沪规划资源施〔2023〕514 号)等相关要求,开展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需遵循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集聚、生态更优化原则。其中质量不降低是指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空间的平均国家利用等应均不降低,或有所提升。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5.采购预算:人民币19.5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9.2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1)东方枢纽配套项目规划永农补划地类评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东方枢纽配套项目规划永农补划地类评估)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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