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4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龙丰一号) 监理-龙口市4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龙丰一号) 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 SDJXZB-2024-CS027 | ||
2024-12-10 | 2024-12-16 |
一、项目概况 | |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4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龙丰一号)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业主为龙口丰金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龙口市4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龙丰一号) 监理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芦头镇。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 120.43480820 °, 北纬37.55020286 °。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750亩,项目采取农光互补 形式,建设技术领先的光伏发电项目和特色生态农业。本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规模100MW,一次建成。拟采用光伏组件选用不低于600Wp 单 晶双面双玻半片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130MW,配套建设45%/2h(45MW/90MWh)储能 系统及一座220kV升压站,以 220kV 电压等级接入对侧站,送出距离以接入批复为准。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标段内容:负责龙口市45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龙丰一号)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5.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5、预算金额:150000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其近3个月内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潜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主页-信用信息-搜索公司名称-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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