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延津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黄淮片区)第三方验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延津竞谈-2024-13 | |||||||||||||||||||||
2、项目名称: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延津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黄淮片区)第三方验收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7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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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延津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黄淮片区),耕地6万亩。本项目总投资约180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智慧农业工程、宣传展示工程及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5.2服务内容: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延津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黄淮片区)第三方验收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5.3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李庄村(僧固)、西史固村、东史固村、刘小庄、翟小庄、冯庄村、东里七村、西里七村、小吴村、周庄村、王庄村、李庄村、寨子村、周大吴村、闫大吴村、甜水井村、李大吴村、东吐村,十八个行政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验收服务; 二标段为小油坊村、尹庄村、郭庄村、十里铺村、朱佛村、大佛村、沙庄村、任庄村,八个行政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三方验收服务;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信誉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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