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机房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机房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733-25170281)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机房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2台机房专用精密空调设备,包括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售后维保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交货期限:在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供货及设备安装初验,自完成终验起,提供2年原厂维保服务。
2.6服务地点/交货地点:北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仅限于投标产品原厂商投标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之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投标产品授权书原件或扫描件,投标产品的原厂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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