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5-00809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8855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45,888.74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45,888.7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2,045,888.74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海珠区重点片区市政设施维修项目):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中小企业以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本项目且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达到28%以上)。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小微企业以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参加本项目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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