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广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浏阳好物品牌推广与运营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浏阳好物品牌推广与运营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HNZH-CG-20250822
3、采购项目预算:180万元
二、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0)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资格条件承诺函》参与本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上年度是指2024年度。
2、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按招标文件中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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