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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

· 2023-01-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青白江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9: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A座10楼10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A座10楼1001
预算金额¥1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61673531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女士 联系电话:028-6903598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尚品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A座10楼1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61673531

项目概况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A座10楼1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PD-FZC-20230101

项目名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绿色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是统筹协调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源头预防养殖业污染的重要抓手,也是因地制宜推进种养结合、强化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等部署要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目标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确保可操作、可统计、可考核。应优先治理养殖总量大、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区域,逐步扩大到其他需要治理的区域。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规划编制成果内容要求

1.编制成果为:《青白江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强化监督

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畜牧业发展需求、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发挥监督执法倒逼作用。

(2)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结构和空间布局,种植类型与规模、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路径。

(3)种养结合,协同减排

以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畜禽粪肥养分供需情况,系统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合理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3.规划编制要求

3.1.《规划》编制说明

《规划》编制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规划》编制背景

包括编制过程、规划依据等。

二、《规划》目标分析

三、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调查评估

包括基本情况、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模式技术、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治理效果、运行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五、《规划》主要内容和成果说明

六、有关意见及修改说明

包括有关部门对《规划》的意见及修改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情况等。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2《规划》要点

一、区域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包括位置、养殖规模、已建设施情况。

二、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肥料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要求清单

三、规划期内拟整治畜禽养殖场户清单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支持主体和内容清单五、行政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清单

3.3《规划》图件编制技术要求

一、县(市、区)基本信息图件

(一)行政区划图。

(二)水功能区划图。标明河流水系、水功能区边界以及控制目标。

二、县(市、区)畜禽养殖现状图件

(一)畜禽规模养殖场分布情况。

(二)禁养区分布图。

(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分布图。

(四)果菜茶种植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区等空间分布图。

三、县(市、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图

(一)治理养殖场户范围图。

(二)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布局图。

(三)种养结合粪污定向消纳空间布局图。

(四)粪肥还田利用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布局图。

规划图件应结合规划基准年基础图件、资料,图片应标注齐全、内容准确、界线清晰、重点突出。

4.编制依据

4.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4.2标准规范

(1) 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 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3) 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4) GB/T 18877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

(5) GB/T 25169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6) GB/T 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7) GB/T 2662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8) GB/T 27522畜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

(9) GB/T 27622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10) GB/T 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1) HJ 49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2) HJ 102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

(13) HJ/T 8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4) NY/T 525有机肥料

(15) NY/T 1169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6) NY/T 2065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17) NY/T 3442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4.3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4)《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5)《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6)《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7)《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8)《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9)《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3538号)

5.编制程序

(1)确立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提出编制方案。

(2)开展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综合研判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大问题,明确规划任务、措施、重点工程等,形成规划研究报告;起草规划文本,绘制规划图件和图集。

(3)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养殖场户和社会公众意见。

(4)依法定程序颁布实施,并报送上级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

6.质量保证要求

要充分了解青白江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情况,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养殖场户和社会公众意见,到相关部门和养殖场实地调研;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全程参与项目调研、项目成果汇报、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活动;须根据采购方相关部门意见及要求对方案、《青白江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进行修改和完善;《青白江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经技术审查后,应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按规定时限报送采购方。

7.提交资料要求

提交规划成果及资料数量:向采购人提交经过有关部门审议通过的规划成果10册,包含全部规划设计成果的电子文档1套(光盘内容需包含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与纸质文件内容完全一致)。规划成果提交地点为采购人办公地点。

(二)其他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及规范: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商务要求

3.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5月31日前。

3.2付款方式:甲方收到初步方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同意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乙方向甲方提交规划初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乙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送甲方审核同意并提交正式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

3.3报价要求:

3.3.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3.3.2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含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3.4项目验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

3.5履约验收办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其他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5月31日,2023年3月31日前提供《青白江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6年)》初步成果,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合同约定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A座10楼1001

方式: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方式2(网络报名):将以上(方式 1)资料扫描发送至3569506750@qq.com 注:①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A座10楼10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A座10楼1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88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 联系电话:028-6903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尚品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9号可采优城二栋A座10楼1001

联系方式:周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61673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28-6167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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