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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尖兵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 2023-12-21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东风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尖兵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所持有的5%股权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内容: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尖兵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所持有的5%股权内容: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风资管【2023】20号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内容: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容:比质议价评估机构名称: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沪财企备案[2017]7号
注册评估师姓名:张雯、虞洋
注册评估师编号:23030054、31220092
内容:本公司接受资产评估委托后,选派资产评估人员,组成评估项目小组,具体过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本公司评估人员与委托人接洽,在了解了评估目的、委估资产范围及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后与委托人正式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 前期准备,组织培训材料拟定相关计划
公司安排适合的项目人员组成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在项目经理带领下初步制定资产评估工作计划,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1、准备培训材料及拟定评估方案;
2、组建评估队伍及工作组织方案;
3、根据需要开展项目团队培训。
(三) 收集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估资产明细表及相关财务数据
评估工作开展以后,由被评估单位提供了委估资产的全部清单。我们根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及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进一步修改评估方案和计划。
(四) 对委估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本公司评估人员随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至委估资产所在地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和清查核实,并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期间按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根据填报的内容,对实物资产状况进行察看、记录、核对,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根据企业申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对实物类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和抽查盘点;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权属材料并进行权属查验核实;统计瑕疵资产情况,请被评估单位核实并确认这些资产权属是否属于企业、是否存在产权纠纷。
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目标企业具体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听取了企业工作人员关于业务基本情况及资产财务状况的介绍,了解该企业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财务数据;分析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特别是前三年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分析企业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根据企业的财务计划、盈利预测和战略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并根据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对预测值进行适当调整;建立收益法评估定价模型。
(五) 评定估算
根据对委估资产的清查核实情况、委估资产的具体内容和所收集到的有关资料,分析、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并开展逐项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按所确定的方法对委估资产的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六)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执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形成资产评估结论后,按规范编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将评估结果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进行必要沟通。根据沟通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内容:(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本次评估资产权属资料基本完整,资产评估师未发现存在明显的产权瑕疵事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产权瑕疵事项。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委托人已按要求提供评估所需的其他关键资料。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资产评估师未获悉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事项。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以下专业报告,并审慎参考利用了专业报告的相关内容: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文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0060号)审计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账面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文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0060号,该审计报告的意见为:我们审计了尖兵农服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文号:致同审字(2023)第420C027782)审计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账面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审计,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文号:。该审计报告的意见为:我们审计了尖兵农服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2年度、2023年度1-9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根据现行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利用相关专业报告仅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五)重大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本资产评估报告出具日之间,我们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发生了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未通过有效方式明确告知存在重大期后事项。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金额187,874.78元,为以前年度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前任审计项目组已解散,被评估单位亦无相关依据以及底稿,本次评估未收集到相关资料,出于谨慎性考虑,暂按账面值确定其评估值。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七)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企业厂房系租赁,出租方为湖北金瑞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租赁期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止。其未申报除厂房租赁外的其他相关事项。评估师通过现场调查,亦未发现其他相关事项。基于资产评估师核查手段的局限性,我们不能对该公司是否有上述事项发表确定性意见。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我们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事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评估结论仅反映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2、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的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委估资产的市场价格值,没有考虑业已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3、 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依法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但是我们仅对委估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
4、 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5、 本报告对被评资产所作的评估系为客观反映被评资产的价值而作,我公司无意要求资产占有单位必须按本报告的结果和表达方式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是否进行、如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需由资产占有单位的上级财税主管部门决定,并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6、 本项评估的目的是股权收购,除非另有说明,在评估股东权益价值时,我们没有考虑委估股权交易时,有关交易方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与股权交易相关的税赋事宜(例如企业或个人所得税)需由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处理。按通常惯例,股权交易是股东之间的经济行为,一般不涉及被评估单位的账务调整,因此,本报告评估结论中我们未对企业价值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准备。
7、 市场价格资产评估师获得的被评估单位编制的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其提供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并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进行讨论沟通,经被评估单位调整和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及主要假设。盈利预测本身是基于基准日时点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要素基础下,对未来经营业绩最大可能实现状态的估计和判断,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审慎利用,不应被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如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发生变化时,则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与盈利预测出现差异,进而影响评估报告中的结论,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使用该评估报告。
8、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9、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评估结论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特别事项可能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予以关注。
本次评估未取得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山东颐丰雅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9月专项审计报告,该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单位未审财务报表,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内容:(一)评估结论
经评估,尖兵农服于本次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玖仟柒佰捌拾肆万柒仟贰佰元(RMB9,784.72万元)。。
(二)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
本次评估结论仅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发表意见。
鉴于市场资料的局限性,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
(三)评估结论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有效
如公示范围内企业员工要查阅评估资料,需按保密规定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申请批准程序后,携带身份证证件或工作证明到财务部门查阅评估资料。 联系人:毕小平 电话:13971036596 邮箱:bixp@dfmc.com.cn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8日,凡对该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财务部门反映,联系人:毕小平 电话:13971036596 邮箱:bixp@dfmc.com.cn 。公司将于公示结束后3日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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