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农场生产部门大棚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史庄村十一组14号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0048㎡,共计55个大棚,本次采用单价招标,合同期限两年,对大棚损坏进行维修,半年对维修内容结算一次,主要维修内容包括:大棚膜、卡簧、卡槽、防虫网、连接片、摇膜器、摇膜杆、压模卡、压模线、大棚门等内容 2.3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月27日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5 付款方式: 1、 固定单价合同,每半年按实结算一次,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0日内完成付款; 注: (1)招标人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其他 ①R 自 2024 年 1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R 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R 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 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30日 17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扬子江药业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报名,供应商准入且报名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扬子江药业电子招投标平台 ;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https://zbecg.yangzijiang.com/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3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6. 评标办法6.1 是否评定分离: 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 电子邮箱: huangli@yangzijiang.com 联 系 人: 黄丽 电 话: 18762346673 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9.1交易平台的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扬子江药业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6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523-86978010、400-011-8000。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