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  日  17:30  (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意向受让方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  CA  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  CA  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CA  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  http://ca.sqsoft.net/  ),咨询电话:  0527-84396024  。      3.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  1  )营业执照副本。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3  )竞买承诺书。      (  4  )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  200  万元整。      2.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1  日  17  :  30  。      3.   保证金缴纳方式      3.1   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  1  )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  2  )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3  )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  ID  :  0022001327655678  ),并备注为:  xx  项目名称  -  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4.   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  1  )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  2  )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   、处置方式:      5.1   成交人按报名时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保证金退付申请,经审核后退付  ;       5.2   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6.   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   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2   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   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4   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5   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6   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6.7   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8   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6.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   竞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09:30  ;      2.   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  1  万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  30  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  30  秒。      3.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参加。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   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2  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   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  3  日内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  ID  :  0022001327655678  ),并备注为:  xx  项目名称  -  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3.   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