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店苗圃2024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选择已由吉林省郡霖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店苗圃2024年度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选择。
2.2 招标内容:提供甲方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人数以甲方要求为主,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2.5 招标控制价:预估全年派遣费总价不超过50万,劳务派遗管理费不超总派遣费的6%。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自2023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41772148@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郡霖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李万慧
电话:0431-811809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郭绍双
电 话:0431-822261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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