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1 号 6 号楼 81-64 号办公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公告内容: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 将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sf.taobao.com )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公告期: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1 号 6 号楼 81-64 号办公房 ( 权利人为德令哈洋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宁房权证西(私)字第 32010005636 ( 1-1 )号,房屋竣工年代为 2008 年,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办公,土地使用权中止日期为 2053 年 6 月 18 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宁国用( 2010 )第 GS-0149 号。建筑面积 :1039.77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62.41 ㎡,评估价: 9065800 元。起 拍价: 8159220 元 ,保证金: 8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期为二十四小时,如有竞买人在拍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 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其费用按照相关税收等规定进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德令哈市支行,开户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账号: 622840194701897826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请在 2024 年 6 月 20 日之前缴纳。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依照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 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青海科艺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估价报告编号:青科艺司鉴( 2023 )房地估字第 097 号。
联系人:苗法官 电话: 0977-8206198 , 17709779857 。
法院监督电话: 0977-820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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