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

保标招标 > 生态农业 > 招标信息 > 津南区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约1491亩鱼塘经营权

津南区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约1491亩鱼塘经营权

· 2024-04-30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津南区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津南区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约1491亩鱼塘经营权
挂牌价格 850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因本次项目出租鱼塘是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与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河金岸)于2023年4月24日签订的三份大孙庄土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合同期内,如因政府政策调整或海河金岸经营战略变更,导致委托经营面积调整以致影响到相关鱼塘的租赁期限,出租方将在收到相应通知后30日内书面告知承租方租赁期限的调整情况,承租方需无条件同意租赁期限的调整,并在通知交还期限内按时交还相应鱼塘。出租方接收鱼塘时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鱼塘空置、周边自搭建筑物拆除清理等),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承租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租方将坐落于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村的鱼塘(下称鱼塘)承包给承租方用于水产养殖经营,鱼塘占地面积共计约1491亩(含374亩小鱼池),承包经营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同时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的进场问题,如有纠纷,承租方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自行安排进场事宜。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20万元,在成交签约后,120万元交易保证金扣除出租方应收取的全部租金、10万元押金及农交所应收取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剩余部分退回承租方,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覆盖全部租金、鱼塘押金及农交所应收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应于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补齐。在合同期内,只允许做渔业养殖,不准植树、取土和进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不得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此鱼塘,并不退租金及保证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出租鱼塘三处,分布在津南区大孙庄区域内,面积共计约1491亩。以挂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再进行重新测量。并以成交价格收取租金。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鱼塘,因征用所获得的一切款项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存在损失且征用单位同意补偿的,以政府或相关单位出具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为准,出租方可配合承租方领取相关损失补偿,相应未到期内的租金予以退还(按日计算不计息)。2. 租赁鱼塘范围内现有村民委员会和相关企业所属变压器5台,均位于洪泥河西侧,租赁期间需承租方自行与村民委员会和其产权企业协商处理,因上述部分变压器需与农业种植共用,承租方需与各方自行调配使用,在承包期内,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出租方概不负责。3. 意向承租方在天津农交所报名前需到现场查看鱼塘和鱼塘周边的变压器、水泵、沟渠、道路、涵闸等基础设施,报名登记完成后视为对鱼塘等现状完全了解并认可,在此承租期间的水、电等能源费、水泵使用摊销、排涝、临建安拆及相关协调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在合同期内,承包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环保、经济纠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及有关费用支出、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延长鱼塘承包年限。5.原则承租方不能在现有鱼塘上搭建厂房或其他设施,如确因经营需要,合同期内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对所承包的鱼池进行设施改造,改造形成的由承租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本协议承包期内享有使用权。本协议承包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承租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及所有权,出租方有权清理,因清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出租方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6.在承包期间内承租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猎杀或捕获任何野生动物,且承租方对其承包范围内鱼池负有看护管理职责,承租方应指派专人定期进行巡场,杜绝其他社会人员在该场地内猎杀或捕获任何野生动物,如发生此类事件,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承租方自行承担。7.在合同期内,承租方对鱼塘四周的沟渠道路享有行走、排涝的使用权利,亦可用于取水,但出租方不保证水源。除此之外,承租方不享有任何其他权利,且承租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卫生环境必须达到出租方的要求,承租鱼塘及周边道路沟渠垃圾归承租方清理,如对鱼塘及周边道路沟渠有破坏行为、不按出租方要求清理垃圾、除草恢复原貌或不按镇村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政策执行,出租方有权收回鱼塘,未到期租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出租方,承租方另有其他损失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8.合同期内不允许承租方对鱼塘经营权进行转租。9.意向承租方可先进行实地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无异议;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双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并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10.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以任何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同时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受让方条件 1、报名方为具备相关养殖资质的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2、报名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或合作社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名竞价);3、参加本项目实施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即可);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它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转出方有权否决其报名竞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竞价。
转出用途 水产养殖经营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2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0944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文章推荐:

塞盘式高空料线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正常公告】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胜大队生态农业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船山区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经开片区) 施工补遗书01号

津南区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约1491亩鱼塘经营权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