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贵阳先明化工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转让的拟处置公告
项目编号:QYJR-2024-013(预)
转让底价:面议
挂牌起止日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31日
类别:债权
一、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贵州省贵安新区行政中心11号楼2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波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000MA6E3EYK5K |
二、债权简况
(一)债务企业名称:贵阳先明化工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
(二)所在地:贵州省
(三)债权基本情况
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贵阳先明化工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总额160,031,134.49元,其中本金64,327,430.78元、利息95,703,703.71元(债权金额计算截至2024年3月19日。至转让日所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具体金额以转让协议为准)。
债权清单(单位:元) | ||||||
序号 | 借款人 | 现债权余额 | 现欠息(以基准日为基数) | 现债权本息 | 主担保方式 | 诉讼情况 |
1 | 贵阳先明化工有限公司 | 20,110,000.00 | 16,153,498.59 | 36,263,498.59 | 抵押(房产) | 执行终本 |
2 | 贵州新高度酒业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13,760,567.52 | 22,760,567.52 | 保证(担保公司) | 执行终本 |
3 | 贵州三情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037,340.93 | 16,441,975.28 | 25,479,316.21 | 保证(担保公司) | 执行终本 |
4 | 贵阳南明领秀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 6,484,073.21 | 19,518,048.55 | 26,002,121.76 | 保证(担保公司) | 执行终本 |
5 | 贵州鑫三友商贸有限公司 | 19,696,016.64 | 29,829,613.77 | 49,525,630.41 | 抵押(土地) | 执行终本 |
合计 | 64,327,430.78 | 95,703,703.71 | 160,031,134.49 |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3)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4)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5)抵押物上可能存在多个抵押权人或已经被处置。
三、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四、处置方式:公开挂牌转让。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六、公告2024年5月7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贵州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七、受理公示事项
转让方联系人:于先生、蔡女士
联系电话:0851-86610259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851-86617389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5085914974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67号
邮政编码:550003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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