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惠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部分农业种植用地及日光温室(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丰南区惠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部分农业种植用地及日光温室(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丰南区惠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唐山市丰南区惠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南区惠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部分农业种植用地及日光温室(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2.2项目规模:对7块农用地及34座日光温室(含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A6区南、A6区北、A7区、A8区、B6区、B8区、B9区及A2区日光温室(含土地)。农业种植用地共694.01亩,如实际测量面积与公告有误差,以公告面积为准。中标方必须建棚经营,不得移作他用。详见第五章项目相关内容及要求。2.3项目地点:农业种植用地位于邱柳线西侧,34座日光温室位于惠丰园区内。2.4出让合同期限:5年(自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至2028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4-05-21至2024-05-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唐山市丰南区湖岸新城C区友谊大街251号底商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4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光明大街金盛底商201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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