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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特色民宿及生态农业采摘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2024-07-16
博湖县特色民宿及生态农业采摘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65282924070500100)
一、招标条件
本博湖县特色民宿及生态农业采摘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82924070500100)已由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博湖县
2.项目规模: 新建民宿、采摘园17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65282924070500100002001
标段(包)名称: 博湖县特色民宿及生态农业采摘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民宿、采摘园1700平方米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体;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6日-2024年8月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原件的扫描件))(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6日-2024年8月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原件的扫描件)(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提供)。7、其他人员要求:管理人员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二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等,(须符合国家人员配备标准)。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截图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视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0:00到 2024年07月22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0:30
2.递交方法: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一旦发布,将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996-2269165,博湖县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996-6627556,巴州住建局投诉联系方式0996-2613587(按照投诉管理办法首先向招标人投诉,对投诉有异议的或者证据确凿有违法违规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湖县 地 址:库尔勒市邮政大厦8楼
联 系 人:冯昊 联 系 人:蒋停停
电 话:17690947020 电 话:17399101367
电子邮件:1296563953@qq.com 电子邮件:1837240637@qq.com
2024年07月1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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