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亩柑橘、千亩黄精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千亩柑橘、千亩黄精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EPC   (项目名称)已由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千亩柑橘、千亩黄精产业示范基地   信息变更备案证明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江市黔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洪江市黔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千亩柑橘、千亩黄精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EPC     
  2.2 建设地点:洪江市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工程位于洪江市,建设内容包括黄精柑橘种植、钢结构大棚、管理用房及水泵房、移除老苗重新种植、游步道、排水沟、水泥涵管、防虫网、机耕道、及安装工程、智慧系统等。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75 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     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并通过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79 号令( 2019 修订版)及国家相关规定   ;     
  2.7   招标范围:   千亩柑橘、千亩黄精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EPC   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   
  计、施工内容,具备范围为:   
  ( 1)设计部分: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8其他:本项目招标编号:2024-CZ-0068。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1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   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   设计业绩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5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   须具备施工负责人相应资格条件   )   ,   无在建项目。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   2020   〕   208   号文执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   设计   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1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及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3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 4 )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 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 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  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 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  约束力。   
  ( 7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3.3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5-7732665 。   
  招 标 人:     洪江市黔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江市黔城镇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B10 栋 406 室   
  联 系 人:   潘女士     项目负责人:   曾丹   
  电 话:   18674505111     项目组其他成员   :   谢清玫、蒋珍梅   
  电子邮件:   /     电 话:   19186794553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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