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天全县爱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天全县城厢镇滨河路932号 | 67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天全县爱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天全县农村敬老院食堂生活物资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 | 天全县农村敬老院食堂生活物资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在年度预算有保障且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合同续签工作。 | 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大米、菜籽油和原辅料(含干货、肉类、蔬菜等)配送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670,000.00 |
朱钰佳(采购人代表)、张淑莹、黄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具体以本项目三年的总预算为收费基数,按以下收费公式计取:(100*1.5%) (110*0.8%)=2.38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监督管理部门:天全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7220966;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城厢镇向阳路6号。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0万元。最终结算时据实结算。根据当月代购及配送的大米、菜籽油和各原辅材料的实际数量并结合大米、菜籽油和各原辅材料相应的结算单价进行服务费结算。其中,大米、菜籽油和各原辅材料的配送清单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配送;实际数量:以采购人计量为准;大米、菜籽油和各原辅材料相应的结算单价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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