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4 年餐饮服务水果类食材供应商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清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10848万元,质量:合格(达到国家性强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10714万元,质量:合格(达到国家性强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西安市兴典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11502万元,质量:合格(达到国家性强制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清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兴典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清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兴典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清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兴典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必要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出异议以及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嘉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9-89351397
三、其他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本条为准: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清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单价之和: 1084.80 元,服务期:一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价之和:1071.40 元,服务期:一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兴典商贸有限公司,单价之和:1150.20 元,服务期:一年;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 3 号艺墅大厦
联 系 人:郭栋钦
电 话:18717359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嘉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 10 楼 11002 室
联 系 人: 曾小旦
电 话: 029-89351397
电子邮件: shanxijiat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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