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湾沚区委办公室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芜办发〔2022〕1号)及《芜湖市湾沚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印发<湾沚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2022-2023年)的通知》(湾农〔2022〕26号)、《芜湖市湾沚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规定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湾农〔2023〕131号)文件要求,经各镇上报、党组会议研究,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考评,对承担地方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考评通过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公示如下:
1、芜湖县六郎镇渔种场(细鳞斜颌鲴);
2、芜湖县腾辉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青虾);
3、芜湖县花桥镇红光村宏达家庭农场(青虾);
4、芜湖县陶辛镇白沙村兵海家庭农场(青虾);
5、芜湖县花桥镇红光村金水源家庭农场(河蟹);
6、芜湖县六郎镇新二家庭农场(河蟹)。
7、芜湖县三利养殖场(圩猪);
8、安徽茗韵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西河白山羊);
9、湾沚区柏冬生家庭农场(西河白山羊);
10、芜湖县红杨镇百泽家庭农场(西河白山羊);
公示期3天,即12月28日-12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区农业农村局,0553-8811668,8813769。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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