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和农产品旅游地商品包装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松政办发〔2017〕75号)、《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现有举办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生态农产品直营店等三项符合省区域协调茶产业链扩面提升项目(三茶统筹发展和市场迭代提升)经费补助条件。现将补助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反映。联系科室及电话:
农产品营销服务中心,0578-8808897
附件1:附件1:2022年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补助名单(第三批).docx
附件2:附件2:2023年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补助名单(第二批).docx
附件3:2023年松阳县生态农产品直营店补助名单.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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