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2024年05月13日下午17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永嘉县南城街道律师楼202室(永嘉县人民法院西北门正对面银弟烟酒楼上),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66971168,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5630315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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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征求意见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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