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 2024年两个替代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第五包中标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JZ-CG-XS2 4096-5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 2024年两个替代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第五包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皖紫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上岭组
中标 金额: 壹佰柒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 (小写: 17526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有机肥料(颗粒)、生物有机肥(粉状)、生物有机肥(颗粒) 品牌: 健淮、健淮、翼农宝 数量: 3790吨 、 60吨、650吨 单价: 370元、530元、490元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汤德昌、高文开、郑萍、许大志、江流、王录生、彭良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2327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4.14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 方式二, 通过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若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7359058。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投标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现代产业园区西侧
联系方式: 0564-5210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 15幢401
联系方式: 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64-7060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JZ-CG-XS24096-5]金寨县2024年两个替代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第五包.LA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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