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 2024年两个替代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第五包中标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JZ-CG-XS2   4096-5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 2024年两个替代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   第五包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皖紫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上岭组   
  中标   金额:   壹佰柒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   (小写:   17526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   有机肥料(颗粒)、生物有机肥(粉状)、生物有机肥(颗粒)      品牌:   健淮、健淮、翼农宝      数量: 3790吨   、 60吨、650吨      单价:   370元、530元、490元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汤德昌、高文开、郑萍、许大志、江流、王录生、彭良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2327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4.14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   方式二,   通过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若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7359058。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投标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寨县金叶路现代产业园区西侧   
  联系方式: 0564-5210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 15幢401   
  联系方式: 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64-7060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JZ-CG-XS24096-5]金寨县2024年两个替代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第五包.LA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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