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华城矿粉有限公司等单位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查,经县担保公司评审会审议,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现公示如下:
1、泾县华城矿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霞,企业主营方解石矿粉的加工销售,担保金额400万元。
2、梅明达(三农主体),经营主体为泾县明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土鸡、土鸭及黑毛猪肉等农副产品养殖销售,担保金额140万元。
3、安徽海普克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权,企业主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等,担保金额40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06月14日—06月18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 5120201(县担保公司)
监督电话:5102722 (县纪委监委)
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文章推荐:
2024-2025学年深圳市龙岗区平冈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