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实用地面积为14422.20㎡,总建筑面积由29958.71㎡调整为29234.13㎡;总计容建筑面积由21437.14㎡调整为20754.46㎡,容积率由1.49调整为1.44,总建筑占地面积由5825.38㎡调整为5787.69㎡,建筑系数由41.83%调整为40.13%;绿地面积由2612.47㎡调整为2624.26㎡,绿地率由18.11%调整为18.20%;原标准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213个调整为21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289个调整为282个。
二、总平面图布局及建筑单体调整
(1)为优化行车路线,降低车辆对向直行或转弯时的剐蹭几率,通过结合场地内实际情况,拟增加场地车道的宽度,将地下室原有转弯式出入口调整为直行式出入口,并结合车型流线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优化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数量、位置及地下室配电房的位置。
(2)为解决转弯式出入口直接变更为直行出入口后带来的坡度增大问题,拟通过延长车库出入口坡道长度来优化直行式出入口的坡度。
(4)为提高厂房空间有效利用率,在满足相关规范及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将首层原有的传送带式卸货平台采用其它工具进行代替,该位置轮廓调整进厂房空间内;二层连廊观景平台取消;调整各层厂房平面为大空间布置;简化各层厂房的员工门厅平面;将各层货梯由3个调整为2个。
(5)结合生活和服务配套需求,将综合楼宿舍区由四层调整为三层,二~四层宿舍区调整为二~三层办公区,对应层高由3m调整为4.5m,据此将二~三层综合楼防火分区由2个合并成1个,并调整南侧卫生间的位置,消防楼梯也由4个调整为2个。
(6)在满足规范要求前提下,将综合楼研发区的通廊由二楼调整至三楼,并将研发区三层原研发专用房调整为办公用房。
(7)在不影响屋檐造型效果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厂房及综合楼的上人屋面的面积。
(8)为提升建筑的采光需求,拟对部分窗户位置及开窗尺寸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总平面图及规划方案设计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1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来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来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4832267)。办公地点:永泰县樟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30日
文章推荐:
望江县皖水绿之源智慧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泸溪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数据统计分析与成果汇总) 泸溪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数据统计分析与成果汇总)标段